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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壮大是社会之福
作者:郑文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点击数 82  更新时间:2008-10-6  文章录入:admin

      《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对社区工作者的招考条件、职责范围、待遇补贴等都作了详细的规定,并鼓励社会工作者通过考试,获得职业水平证书(9月26日《北京青年报》)。

  制定社区工作者管理试行办法,是填补空白之举,对规范和促进社会工作的发展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社工”是在近几年才日渐清晰起来的,是指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劳动保障、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通常简称“社工”。

  作为一项社会职业,其社会作用非同一般。“社工”遵循助人自助的价值理念,从社会使命看,强调“扶弱济贫”,以解决社会问题、满足社会需求为己任。从专业使命看,强调“助人自助”。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公众对社会公众服务的需求也不断增多,社会工作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因此,还应出台相关行业发展制度,从而鼓励更多的人加入“社工”的行列。

  而且,我们也应看到,“社工”除应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外,还应具备心理学、社会学、管理学、教育学、法学等多学科综合知识。与此同时,“社工”对实践操作等实务能力也有很高的要求,因此,应该严把职业门槛,吸纳更多的优秀人才成为“社工”,为促进社会和谐文明进步出一分力、尽一分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