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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实习须知
作者:北京慧灵社工部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1233  更新时间:2007-4-12  文章录入:admin

社工实习须知

 

(一)实习流程图

 

(二)实习须知

 

1、    工作指导说明

 

为了保证实习工作的顺利开展,实习生在实习期间,要完成如下工作:

1)在第一周内,实习生要书面完成《机构观察报告》,请于第一周周五前交给总督导;

2)实习生需与责任督导在第二周周一共同完成《实习计划书》;

3)每天要填写工作考勤,责任督导每日审核签字;

4)每月完成《月总结》,第一阶段每天完成《日志》(各点责任督导在工作结束后与实习生面对面沟通,实习生提出自己的问题,责任督导及时反馈。由实习生整理成日志内容),第二阶段开始每周需完成《周记》;

5)完成相关专业记录(小组活动、个别训练等);、

6)实习结束前要完成《实习报告》、评估(自我评估、对督导的评估和对机构的评估)。

 

2、    实习人员住宿注意事项

 

1)遵守家庭作息时间,一切以学员为主。休息起床时间按家庭的规定执行。注意保持家庭环境卫生;

2)不得在家庭中饮酒、吸烟和赌博,不能将陌生人带入家庭活动或留宿;

3)家庭的电话是为家长和机构联系之用,所以请入住家庭的实习人员不要使用电话拨打长途和市话(公事除外);

4)如果与家庭工作人员发生纠纷,请直接与机构社工部联系;

5)请保管好自己的私人物品,请要把贵重物品放在学员看不见拿不到的地方,以免损坏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6)实习生要积极主动组织家庭活动,丰富学员业余生活。

 

3、工作时间说明

 

每周工作时间为周一到周五,具体工作时间可由所在实习机构的负责人协调安排,机构提供每周总计有一天的案头工作时间。

 

4、提交资料

 

相关实习证明、1寸照片2

 

5、实习生要参加的会议说明

 

为了更好地了解实习生的个人情况和工作进展,及时的给予相关支持,根据规定,实习生每周必须参与实习生督导/分享会;如果条件允许,实习生可以参加所在实习机构的例会或其他会议。

 

6、实习费用说明

 

非社工项目支持的实习社工根据各地慧灵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实习收费情况因地而异。以2008年为例,12个月的实习收费明细(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和督导费)为:

慧灵名称

住宿费

伙食费

督导费

备注

广州慧灵

50/

100/

100/

 

北京慧灵

300/

100/

100/

 

西安慧灵

25/

―――

100/

 

青海慧灵

自理

100/

100/

 

天津慧灵

100/

―――

100/

 

清远慧灵

―――

100/

100/

 

重庆慧灵

―――

100/

50/

 

长沙慧灵

―――

100/

100/

 

 

其他说明:

 

1)实习生在学校/家庭与实习点间往返交通费自付;

2)社工实习支持项目之内的实习生不收住宿费和督导费(详情请咨询督导);

3)实习时间达到四个月则第三、四个月不收取督导费与伙食费;

4)实习结束后双向选择入职各地慧灵或是同行机构,在职的第三年,机构将为实习生提供100-300/月的生活费补贴(按照缴费实习时间段发放),同时对优秀实习生视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其它奖励(需要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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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请咨询社工部支海云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 010-65254398 或 15110259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