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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师大壹基金公益研究院咨询委员会就“公益组织及社会各界在公众教育中的定位与合作模式”发言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孟维娜 日期:2010年12月16日 访问次数:

在北师大壹基金公益研究院咨询委员会

就“公益组织及社会各界在公众教育中的定位与合作模式”发言

2010116

我作为最后一个发言者,为不影响大家吃饭,简单匆匆表达:

 

六、公益组织在公众教育可做的事情真是很多很多,但人才短缺始终是最大的困难。公益研究院不应再走固有的研究生教育模式去培育公益高端人才,因为事实证明这是一个非常失败的模式。现从业在公益领域里的大学生也有不少,以中国各地慧灵为例250名从业者,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是大学生,即有70多名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的年轻人,公益研究院的招生应改变为倾斜这些已经有实践经验又对公益工作有浓厚兴趣的从业年轻人。这样既保证招生的生源质量,更保证不偏差毕业后的去处。

 

五、我赞成今天上午所有发言中提到的方法和模式去做公众教育,但提醒在所有这些方法模式后还要加上“公益诉讼”作为补充。对一些老大难问题和事件,公益诉讼的方式既可解决实际问题又可产生公众教育的影响力。比如“登记难”就应不断诉讼,不在乎法院受不受理,在乎公众教育的效果。又比如中国有几十万孤弃儿的一生可能是在福利院的大墙内度过的,我们做服务做示范已多年,倡导政府实施《国际儿童公约》,但这些年来孤弃儿的改善只是在福利院或SOS村的物资条件为主要而还是没有回归社区和家庭。这样的生活模式算不算“软禁”?我们已经进入法律研究阶段,是“民事”诉讼范围(选择权),还是“行政诉讼”范围(福利院条例),亦或“刑事诉讼”范围(人身自由被禁锢)。

(提起这具体话题是因为国家民政部前司长在场)

 

四、NGO没有必要自我膨胀道德优越感,但确实在做人做事方面要以身作则具有高度的道德感和责任感,我们必须从自己的小事从细节来体现公益,这是最有效的公众教育方式。比如我们慧灵结合机构文化建设中就有点“强势”实施了每人每月义务一天参加社会公益,每年捐出最后一小时工资。又比如公益组织成员是否自动自觉地加入招商银行的“刷卡一基金”?

   ( 还有,到处充斥着所谓“无痛人流”这些扼杀生命的堕胎广告,我们从事生命教育的公益组织和从业人员是否有本能的反感?)

 

三、各公益组织团结起来联盟做事而不再各自为战,这将使公众教育达到最大效果。

 

二、公益组织以街头展览、演出和开放日多样的形式和居民互动,是很好的公众教育。

 

一、很多大学的社会人文学科都邀请公益组织具备讲师条件的人去讲课,并担任他们实务课程和实习督导老师(本人目前就得到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社工系等院校的聘请)。公益组织提供案例,以及合作开展课题研究都是很好的方法。还有挂牌建立实习基地和提供实习督导等等。

 

孟维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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