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200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合格人员职业水平证书领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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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参加2008年度社会工作者(初级)职业水平考试,取得合格成绩,请持本凭条按要求领取证书: 1.领证须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或驾照)原件。 2.领证地点: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海淀区莲花小区3号楼一层办公大厅,莲花桥往西200米路南)。 3.领证时间:2008年10月29日(上午8:40-11:30,下午13:30-16:30)。 4.若代领,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要求的证件。 5. 未按规定时间领取证书的人员,可于2009年1月至6月的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领取。 6. 需办理证书速递的人员,可于2008年11月3日起与指定邮局联系,邮局联系电话:51657700。 温馨提示:由于考试中心无停车位,请乘公共交通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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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2008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