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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钦瑞:借鉴国外经验,推动政府采购制度化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 赵钦瑞 日期:2008年08月13日 访问次数:

当前国际上通行的政府采购制度起源欧洲。早在1782年英国就建立了政府采购,中央各部门的采购活动都是在政策指引的基础上进行。经过长期的发展演变,特别是1973年英国加入欧洲经济共同体以后,逐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政府采购体系和运作规则。

   *英国

英国很早就有两种传统:一是办慈善事业的传统;二是互助的传统。英国的非政府组织可追溯到早期的民间慈善活动。英国的非政府组织习惯上被称为公益慈善团体。二次大战以后,随着经济的发展,英国的慈善组织和志愿者组织逐步发展起来,在实践中,政府认为这些组织是有效益的,并具有灵活性,能在社会公益事业方面为社会做许多事情。因此,政府将一些事项逐步转向由社团去办。

  一、基本情况

  (一)规模状况

  英国的非政府组织中已登记的慈善组织约有17万个,每年新成立的大概有4000个左右。志愿者组织接近35万个。各个非政府组织雇用了近150万全职工作人员,比例超过整个经济领域就业人口的6%。而志愿者又成为整个非政府组织一项主要的劳动力收入。英国的非政府组织年支出达47.1亿英镑左右,约占GDP6.6%,而且还没有计算志愿者行为的价值。有比较合理的估计,志愿者行为贡献的以货币形式体现的附加价值介于157亿英镑到205亿英镑之间,占GDP8.7-9.2%之间。

  (二)法律介绍

  英国是一个习惯法国家,没有专门的一部非政府法律。英国的《慈善法》是管理英国非政府组织中很典型和具有英国特色的一部法律,内容涉及慈善机构的成立、登记等相关事项。英国政府还和慈善组织之间签订了《英国政府和志愿及社会部门关系的协议》。这个协议有七、八个不同的版本,包括政府各有关部门以及地方政府与民间组织之间的合作原则,比如政府对民间组织财政支持原则,保证民间组织独立性、公开性和透明度的原则。这个协议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应,只是一项指导原则。但是,在实践中要求政府在进行社会公共管理的时候要与民间组织建立合作伙伴关系,这是非常重要的原则,等同于法律的效力。

  (三)自身特色

  1、非政府组织以社会公益为使命

  在英国,对民间组织一般不用非营利组织非政府组织的概念,使用最多的是慈善组织的概念。英国强调民间组织的公益性。通常英国把民间组织分为公益性组织互益性组织。互益性组织即面向会员、面向一定社会群体,以行业为边界,主要为同行业的企业家们提供互益性的公共服务。比如,行业协会就是典型的互益性组织。英国十分强调慈善组织,并把慈善组织与互益性组织区分开来。

  2、公开性和透明度是非政府组织铁的原则

  英国慈善事业的一项铁的原则是公开性和透明度。慈善机构中没有一个数字不能公开,机构可以为任何人提供慈善机构财务方面的任何数据。各慈善机构都出版各种年报和财务报告。

  3、非政府组织的类型、结构和从事的活动多种多样。活动领域分布在文化娱乐、教育和研究等十一个领域。主要集中在教育与研究、文化娱乐和社会服务等三个领域,他们占了非政府组织活动的3/4,在经济中也占主导地位。

  4、志愿者比全职人员数量多。健康、环境、社区发展、倡导性和宗教等领域是志愿者充裕的领域,这些领域内的志愿者人数远远超过全职支薪职员。

  5、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非政府组织规模较小。英国非政府组织的规模(指非政府组织的就业人数在非农业就业中的比重)为6.2%,低于发达国家7 %的平均水平。与其他欧盟国家明显不同的是,英国非政府组织提供的社会服务相对有限。

  6、国际间非政府组织活动领域领先于发达国家平均水平。这是英国唯一领先的领域,并且在90年代表现出迅速增长的态势。

  (四)发挥的作用

  1、满足社会不同的需求,精简了政府机构。政府不能满足社会各方面的要求,这类从事各种社会活动的非政府组织可以满足需求。政府的工作人员,特别是地方政府中的人员,也有不少逐步转到了非政府组织机构中去工作。

  2、增强公民参与公益事业的意识。在英国,慈善是大众的事业,全社会都要参与。每年有33亿英镑的资金来自社会募捐。

  二、政府的管理办法

  (一)慈善组织的事务管理

  英国内政部下设两个机构,一个叫慈善委员会,另一个叫志愿者组织服务部。慈善委员会是对全国慈善组织进行登记和监督的主管部门。在全国共有三个这样的机构,总部设在伦敦,下设两个分支机构,一个设在利物浦,一个设在普屯。目前,慈善委员会内共有工作人员600人,其中在伦敦总部有250人。慈善组织的登记,不分级别,不分地区,全国各地慈善地区的社团到哪一个机构登记都可以。除了负责登记外,慈善委员会对这些社团进行监督,进行年检,甚至还可以撤换社团领导人。

  (二)慈善组织的建设管理

  在英国,通过政府和慈善组织之间签订协议以及通过国家慈善立法来强调,建设公民组织和慈善组织是政府的使命。政府有义务积极推进公民社会。英国政府把推动民间组织发展作为政府的职责,着力建立相应的监督和支持体系,通过每年提供大量财政资金来支持民间组织的发展。政府部门中都设有专门的职能部门负责民间组织的相关事务。

  (三)财政的管理与支持

  非政府组织以社会公益为使命,但不能凭空发展起来,要有资源,这资源的一部分由政府提供。英国政府每年从财政上拿出33亿英镑拨给非政府组织,数额巨大。其中一部分是由英国文化部通过发行彩票的博彩事业提供的,另外一部分直接来自于财政,这些政府的公共资金通过公开竞争的政府采购和政府委托等方式提供给非政府组织。英国有很多历史悠久的非政府组织,长期以来主要依靠政府提供的公共资金开展公共服务。政府给非政府组织钱,其实并没有任何损失,因为整个社会得到了实惠。除了政府每年向非政府组织提供的资金外,非政府组织每年通过募捐活动也可以募到善款33亿英镑。另外,慈善组织在开展活动过程中通过市场运作的方式又可获得33亿英镑的资金。这样,政府的33亿财政投入,实际上获得了将近100亿的公共服务,大大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整个社会受益了,社会福利水平也提高了。

美国

  一、背景介绍

  美国是非政府组织发展很好的国家。19世纪,托克威尔适时地把这种志愿组织看作是解决社会平等方面的社会问题的有效解决途径。美国早期民主政府形式的植入为社会运动及公民发起志愿协会创造出足够的空间。现在美国一半的大学和医院、近2/3的社会服务机构、许多市民协会、几乎所有的交响乐团都属于非政府组织。但是,美国并不是世界上非政府组织最发达的国家。

  二、基本情况

  (一)规模状况

  目前,美国注册的非政府组织有100多万个,每年大约新增6万个。没有注册的不具有法人地位的非政府组织,估计有100万个。经过长期的发展,美国现有私营医院5000多个,私营大学2000多个,民间基金会45000多个。美国非政府组织的花费大约是国民生产总值的7%左右,在经济领域内就业人口中占9.8%。美国非政府组织的就业人数(不计入志愿者)要比最大的私人公司就业数多得多,非政府组织的就业人数(不计入志愿者)超过三个制造工业的总和(机械制造、交通工具制造、食品制造)。非政府组织的就业规模(不计入志愿者)要远远大于商业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和保险业。

  (二)法律介绍

  美国已经建立起一套比较完整的非政府组织法律体系,有的法律规定可上溯近百年,而且至今还在不断补充改善。但是,美国没有专门的非政府组织管理法律,对非政府组织的各种行为的规定均置于相关的法律之中,繁多而细致。大部分人无暇顾及而依靠律师,所以有许多法律机构。适用非政府组织的法律有宪法、税法、商法或公司法等。根据联邦制,各州有独立的立法权,各州关于非政府组织的法律规定略有不同,但都是联邦法律的延伸,切合了各州的实际。

  (三)自身特色

  1、美国的非政府组织的规模(指非政府组织的就业人数在非农业就业中的比重)为7.8%,在各个国家中居于前列,但不是最大的。在发达国家中,美国的非政府组织规模,要低于西欧的一些国家,如荷兰、爱尔兰和比利时。

  2、稍高于发达国家7%的平均水平。

  3、计入志愿者后差距变大。美国的非政府组织如果计入志愿者(也就是不拿薪水的),其就业人数占到全国总数的11.9%,超过西欧10.3%的平均水平和其他发达国家(包括澳大利亚、以色列和日本)9.4%的平均水平。这个结果主要是因为在美国有大量的志愿者参与非政府活动。

  4、丰富的非政府组织活动史

  美国非政府组织高度发达与美国特殊的文化和历史有关。一是强烈的个人主义文化特质所产生特有的对集权的反对;二是经济利益使得不要让政府插手商业的文化特质增强,并总想着在合法的基础上避税;三是社会发展先于政府的历史使人们愿意接受集体提供公共需要的模式,而不愿求助于政府的权利;四是对宗教自由的关注和防止政府干涉宗教信仰的悠久历史;五是大量移民的流入带来了自己的文化准则和社区机制;六是组建和运作民间组织、非政府组织的法律程序非常简便。

  5、卫生保健领域主导

  (1)超过46%的非政府组织集中在卫生保健领域。几乎有一半的非政府组织的就业(46%)在卫生保健这个领域,远远超过发达国家25.9%的平均水平。这反映了美国政府把健康护理方面的服务转移出去的事实。当六十年代中期公众健康保险系统改变的时候,受益最大的是民间的非营利医院,覆盖了全美一半多的医院。

  (2)从事高等教育的非政府组织较多,但低于其他发达国家。差不多每五个就业人口中有一个工作在高等教育领域,比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低。主要原因是美国宗教和政府分开的传统,限制公共基金支持宗教性质的教育机构,尤其在初级和中级教育领域。不像大多数的西欧国家具有政府支持宗教机构举办初级和中级教育的传统,美国90%的初级和中级教育是由当地政府操作的。

3)社会服务、文化和职业领域规模相对较小。这些领域只吸收到较少的非政府组织的就业。其他发达国家在社会服务领域内的就业人数大概是25%,美国只有13.5%。一个显然的原因是卫生保健领域占了大量的非政府组织的资源。

  (4)计入志愿者后模式改变。如果计入志愿者在非政府组织中工作,卫生保健领域在美国非政府组织就业分布的比例就有显著的减少,但仍然保持最重要的地位。还有重要影响的领域是倡导领域(即倡导型非政府组织:它们的主要目的是捍卫和促进某一目标。这些组织典型做法的是通过游说、印刷品和激进分子的活动加强人们对于这类NGO的认识,进而可以接受他们的思想和活动等),其拥有的就业规模比原来几乎扩大了两倍。

  (5)绝大部分收入来自服务收入,而不是慈善捐赠。年服务收入达到3200亿美元,占到美国非政府组织收入的56.6%

  (四)发挥的作用

  1、促进了经济的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有机整体。

  2、提供了多样化的社会服务。美国自七十年代起,非政府组织就承担了大部分社会服务性的工作,远远超出了政府提供的工作规模。这些服务通常带有社会福利性质,深受群众欢迎,满足了社会的需求。

  3、精简了政府机构,减轻了负担,帮助政府了解民情,管理社会,为政府决策提供了参谋咨询服务,顺应了大社会、小政府的目标。

  三、政府的管理办法

  美国非政府组织以政府管理为主,社会监督为辅;实行联邦和州两级负责制;管理的主要内容是法律建设和行政监控;管理的目标是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发展;管理由多部门组成,主要是登记机关、税务机关、审计机关和政府有关机构等,各部门权力合理分配、相互制约;管理的各项措施具体,手段先进。

  (一)登记与注销

  注册非政府组织是在公司法和税法等有相关法律规定下进行的,具体的方法各州不尽相同。非政府组织可以自由选择是否注册,不登记的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享受免税待遇。注册的非政府组织是由州税务局审定是否享有免税资格。政府办公室负责批准,并且对于非政府组织的章程审定得非常严格。

  (二)财政与税收

  1、政府财政支持。只要经注册取得法人地位,非政府组织就有资格取得政府的资助。政府的资助方式不是简单的拨款,而是采取项目招标的方式进行。项目确定后,政府要与非政府组织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并随时对其进行监控管理。项目结束后,非政府组织要进行总结,政府验收评估。据不完全统计,政府投入占非政府组织所有收入的31%

  2、税收减免支持。联邦税务局负责对非政府组织的所得税和财产税进行减免。

  (三)监督管理

  1、政府监督管理。政府对于非政府组织的管理是多方面的,有许多严格的具体规定限制。包括商业和税务方面的管理。

  2、同业组织监督管理。美国有众多的非政府组织的同业组织,它既帮助非政府组织维护合法权益,为非政府组织服务;同时又帮助政府监督管理非政府组织,促进非政府组织的自律。

  3、社会监督管理。政府向社会公开非政府组织的有关资料档案,尤其公开公益性非政府组织的财务税收状况。此外,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很大,效果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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