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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守则和须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社工部 日期:2009年01月05日 访问次数:

北京慧灵志愿者守则

 

1、了解机构的基本实际情况、学员的概况、机构的理念、价值观和使命,并有义务在实际服务的过程中继续加深了解;

2、认同慧灵的理念、价值观,愿意为智障人士融入社会尽一份力;

3、尊重学员,在相互平等的基础上予以学员适当的帮助。请以同理心对待学员,本着平等的原则设身处地地为学员着想,并在科学的指导下对学员的发展及社会化做有意义的帮助工作;

4、请志愿者积极配合机构和活动组工作员工的工作,当出现志愿者组织的项目与机构安排有冲突的状况时,志愿者应顾全大局,服从安排;

5志愿者在机构服务的时间及地点,要在协商的基础上服从机构社工部的安排。(具体时间要求请看须知)并且请尽量与登记表中填写的保持一致;

6在参与机构活动的过程中,一切行为要以确保学员安全为前提,协助员工全力保证学员人身安全;

7、工作时间内请避免与其他工作人员或志愿者探讨私人事件;

8、请避免在机构不知情的情况下,擅用机构的名义和财物;

9、机构社工部有权监督志愿者实际工作状况,如若发现志愿者个人的行为对机构的工作造成了不利的影响,社工部有权提出解决建议、警告以至终止双方的合作;

10、如果在活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物损失的情况,北京慧灵将会根据当时实际情况分析来决定相关的责任承担者,同时视情况决定是否采取补偿措施及补偿的力度。

 

 

北京慧灵志愿者须知

 

1、请志愿者在机构服务期间穿着整洁,言行举止大方,得体;

2请志愿者避免对学员采取敌视、鄙视、包庇等任何不恰当的态度。学员之间出现矛盾时,请以温和、公平的方式处理,遇到较困难的局面时,请尽快通知老师;

3请不要以任何理由纵容学员的坏习惯。如学员提出礼物,亲吻等要求时,请以委婉方式拒绝;

4、一旦在慧灵注册为正式志愿者,请保证至少三个月的义务工作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可以协调服务的时间和频率。但请保证一定的义务服务时间及频率;

5、如果有特殊需要(如服务证明)请在参与服务前明确提出,服务时间需累计到60小时以上,并有完整的参与服务记录表;

6、作为正式注册志愿者,请尽量按照选择的时间参与服务(登记表中均有填写),以便机构老师对志愿者参与的活动进行安排;

7、若不能按时参与服务(如生病、有急事),请提前12天与各点的社工联系,以便社工部及时协调人员。无故缺席三次以上视为自动退出志愿者队伍。如要终止参与服务,请提前12天与社工部联系;

8、便于志愿者管理者的管理,请志愿者来注册登记前准备一寸照片2张;

9、请志愿者在每次服务结束前,认真填写参与服务记录表或是志愿者服务手册;

10、志愿者带朋友来做志愿者需向机构提前预约,新志愿者需要接受初级培训后上岗;

11、志愿者需加强与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增强对学员状况的了解,同时了解义务工作的良好方法;

12、非常欢迎志愿者将自己的感受和想法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与机构坦诚交流,向机构提出意见、建议,机构将及时给予反馈;

13、志愿者撰写有关慧灵的论文、调查报告或向媒体投稿,须先经过机构阅览、允许并给机构备份;

14、在参与活动时,志愿者有责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出于对志愿者私人生活及隐私保护,我们善意提醒志愿者不要把个人联系方式泄露该学员,以免给您的生活带来困扰;同时,也请您注意保护学员的隐私;

15、志愿者不能随意使用公物(如电话),如有特殊需要须向机构申请才能使用,如果在服务过程中不经意损坏公物,志愿者要主动承担责任。

  

 

我已经阅读并且愿意按照此守则和须知参与志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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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问题请咨询社工部李萌 [email protected] 

                                 或 [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 010-64046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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