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朋友,您好!欢迎您光临北京慧灵,请您先 注册登陆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English
 
网站导航
热门关注
随机推荐
当前位置:北京慧灵智障人士社区服务机构欢迎您! >> 志愿者 >> 行业新闻 >> 浏览文章
搬家公司迫使智障人做苦力 只提供伙食不给报酬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佚名 日期:2010年07月23日 访问次数:
 搬家公司花费极低的代价,迫使智障人为其做苦力,却还振振有词:“不是我,他们早就饿死街头了。”

  我国的智障人士大约有1200万人,仅安徽省的智障人就有28万人。在对这些智障人士连起码的尊重都缺少的时候,一旦他们失去监护人,谁来保证他们的生活

  □ 特别调查

   文/图 法制日报记者 李光明

   法制日报通讯员 何曙光

  近来,有知情者向《法制日报》记者举报称,安徽省合肥市一些搬家公司将街头流浪的智障人员带回,充当搬运公司的苦力,搬家公司只管“智障工”能够填饱肚皮,除此以外几乎不需支付任何报酬。

  据举报人称,这些搬家公司的老板为能长期使用和控制这些廉价的“智障工”做苦力,在对“智障工”进行短暂的搬家技术“培训”后,一般都会向外界宣称这些工人是自己的亲戚,或是干儿子;为防止他们“脱逃”,晚上则集中安排这些“智障工”睡在一起,并且用铁链将防盗门死死锁住。

  《法制日报》记者经过调查发现,这些智障人沦为搬家公司廉价苦力基本都“因循”这样一条路径:搬家公司老板发现在马路上无家可归的智障人后,将他们“领回”。当然,被领回的都是年轻力壮的智障人;待分发衣物、安排伙食后,老板将这些智障人拉上车,教他如何搬运物品,讲了很多“道理”;“培训”结束,这些智障人即跟随老板,开始了漫长的搬运路。这些“智障工”说不清楚自己的家在哪里,他们身上没有身份证、暂住证,用苦力换得“吃住无忧”却不知权益受到损害,或许只有长满老茧的双手能够留下他们心灵深处的创伤。

  4个搬运工里竟有3名“智障工”

  搬家公司使用流浪的智障人充当苦力,无疑会使这群缺乏关爱的弱势人群身体再受摧残。为求证该消息的真实性,知情者何先生决定自己搬次家,以探究竟。

  按照街头搬家小广告上的电话,何先生联系了一家搬家公司。搬家那天,这家搬家公司的老板开着一辆蓝色的卡车,带着4名工人来到了何先生家中。这4名工人看上去也就20来岁,其中两人穿着十分破旧。

  在搬运过程中,一名工人充当“工头”的角色,负责在搬运途中指挥。在搬运办公桌、木床等大件物品时,工人的“技术”很熟练,一台冰箱顺手就驮在背后,比较自如地在楼梯口附近“换位”。

  何先生通过观察和交流,发现4名工人中有3人表现不太正常,其中一人语言有些障碍,另外两人目光呆滞且存在一定程度的残疾,手掌都布满了老茧,其中一名工人的手臂上有一大块曾被擦破的血痕。何先生多次试图与工人说话,但他们均不予理睬,行为呆滞。

  搬运过程中,搬家公司的老板始终跟在工人的身边,对于公司所在的地点和其他情况,均不愿透露。

  搬家公司拒招正常人

  何先生所找的搬家公司只是通过小广告随机寻找的,其中便有多名“智障工”的身影。《法制日报》记者决定对合肥部分搬家公司使用“智障工”的情况进行调查。

  以“需要搬家”为由,《法制日报》记者走进合肥凤凰桥小区附近的一家搬家公司。开门的是一个身材微胖的男孩,开门后男孩迅速跑到里面房间,坐在一张旧沙发上,一言不发。当记者顺着黑暗的客厅走近这个男孩的身边时,房间内一个中年女子忽然向记者冲过来,大声问:你们跑到我家来干什么?

  当得知是通过别人介绍来找搬家的,中年女子稍微放松了警惕。

  “小伙子,你搬家干了多长时间了?”记者试图与这个男孩说话。中年女子迅速插话:“他干活绝对可以,就是不会说话。”

  看着记者始终盯着男孩,这名女子显得十分紧张,并称这个男孩是家里亲戚。

  就在记者欲离开时,中年女子仿佛觉察到了什么,不停责骂那名男孩不该开门,却听不见男孩的辩解声。

  据知情人透露,在这个小区里,还有另外一家搬家公司。记者在小区蹲守至傍晚时分,终于等到这家公司的货车回到住处。从车上下来一年轻男子,蹲在地上和小狗玩耍,还对着记者傻笑。记者走上前试图与其交流,车上另一名中年男子迅速将其拽走。

  记者根据指点,顺着一条小巷找到这家搬家公司。在这家开在阴暗民房内的搬家公司门口,说明何时搬、搬到什么地方等问题后,记者才得以进屋。

  进屋后,记者注意到,这是一个两室一厅的房子,其中一间房摆放着两张上下铺的铁床,床上堆放着一些发黑的衣被,后来证实这是“智障工”居住的地方。

  小区的一位居民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凤凰桥小区的这两家搬家公司是弟兄俩开的,还有一个妹妹在南七也开了一家。家里住着3个智障工人,平时有“大货”时,兄弟姐妹们就会“整合资源”,将所有的车辆和人员安排在一起干活,所得的报酬平均分配,但是智障工人一般没有工资。

  向记者爆料的知情人试图通过该小区的一位居民与搬家公司联系,“找份搬家工的活干”。这位居民热心地致电搬家公司老板,推荐工作。而40分钟后,原先答应“要人干活”的搬家公司老板却变了卦,只因为得知找工作的人是个正常人。

  同样,记者通过小广告致电多家搬家公司求职,希望为到合肥打工的亲戚找份糊口的工作,竟也因是“正常人”遭拒。记者通过114找到一家搬家公司,然而让人感到意外的是,这家公司问的第一句话是“他身上有没有残疾,有没有家庭,身份证有没有”。

  在简短的对话后,这位老板以“可惜是正常人”为由拒绝了求职。

  “智障工”生存环境恶劣

  对于某些搬家公司使用“智障工”的行为,合肥一些搬家公司的老板表示,这种行为确实存在。但是他们认为,这很难说是恶行,从某种程度上说,还是善举。

  一家搬家公司的老板认为,这些智障人员都是马路上的流浪人员,一些搬家公司的老板将他们领回家后,给他们衣服穿,给他们饭吃,生病了还给看病,总比他们流浪没人管要好得多,“其实他们是在做好事,搬家公司之所以用智障人员干活,是出于人道救助”。

  有合肥市民认为,这种说法是在掩盖一些搬家公司的不道德行为。这些使用“智障工”做苦力的搬家公司,一般只挑选有较强劳动能力的智障人员,“他们有时候还是蛮狠的。平时这些智障人员吃的饭是老板家吃剩的,当这些人生病了,或是不能劳动了,老板就会在搬家的时候将他们丢掉”。

  “一般情况下,‘智障工’是没有工资的,有的给钱他们也不会花。”一位搬家公司老板透露,由于智障人员几乎没有识别能力,一般情况下,搬家公司的老板会将这些劳动人员控制在家中,防止他们出了门就不知道再回来了。而为了不引起外界非议,这些使用“智障工”的搬家公司老板多对外宣称,“智障工”是自己家的“亲戚”,或是认的“干儿子”。

  凤凰桥小区里的搬家公司收留智障人员,曾引起辖区派出所的注意。民警以核查暂住证等名义了解这些人员身份,两家搬家公司房内所住的4个工人均没有身份证和暂住证。这家搬家公司的老板解释说:“他哪有身份证,是在大马路上捡来的,我们每天给他吃,给他喝。他连家都不认得,哪有身份证?”

  智障人权益保障体系尚不健全

  搬家公司花费极低的代价,迫使智障人为其做苦力,却还振振有词:“不是我,他们早就饿死街头了。”对此,不少合肥市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智障人作为弱势人群,更应当受到保护,有关部门应对制度细节加以完善,使被遗弃的智障患者可以活得更有保障和尊严。同时,对那些为谋取私利而损害弱者的行为,给予应有的惩罚。

  安徽省民政厅调研员陆端新认为,雇佣没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属于非法用工。对于非法用工,劳动监察部门设有专门打击非法用工的组织,每年都会针对此类问题进行检查,严厉打击侵害残疾人权益的用工单位。而且,在对残疾人的救助上,国家也设有相应的救助政策,不管是在城市还是乡村,不管是有监护人监管的还是街头流浪人,救助站都应该积极发挥作用,对有需要的人实施救助。

  但是,《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对于智障人的权益保障仍存在诸多问题。目前,我国针对残疾人尤其是智障人的社会团体还很少,相关的管理体系还不健全。在安徽省界首市的“黑砖窑”事件中,界首市民政局派专人把一名家住安徽省六安市的智障者护送到合肥,并移交给合肥市救助站。但是,合肥市救助站给智障者买了一张车票后便置之不理,导致这名智障者再次走失。

  安徽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陆勤玉说,安徽省相关法规的修订扩大了弱势人群受益面,但是很多权益受到侵害的残疾人缺少行为能力,无权成为委托人。所以,在司法维权的程序上,需要他们的监护人代表提出委托,启动司法程序。一旦启动,侵害单位的侵害行为就会被责令停止,并且要为残疾人的劳动支付相应报酬,并会被劳动部门给予相应的处罚。所以,残疾人的家庭和亲友应当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使他们的权益得到保障。

  而一个现实的问题是,很多智障人被家庭所抛弃。在界首市的“黑砖窑”事件中,当“黑砖窑”里的“智障工”名单被公开后,残障人士的亲人并没有去寻找他们失踪的孩子,甚至一些家长和亲人在听到失踪亲人的消息后,不仅反应冷淡,甚至拒绝接其回家。

  “我们可以谴责那些家长的冷血和无情,但在这种无情的表面行为背后,社会和政府该怎么做呢?”安徽律师朱波认为,智障人士无法像正常人那样表达自己的诉求,也不可能通过任何途径去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正是因为这样,他们往往更容易受到伤害或被利用,甚至成为整个社会的弃儿。但是,当前对这类弱势人群缺乏社会关爱和制度呵护,“政府的行为和做法,能够起到很大的示范作用,也能体现这个社会的道德底线的所在”。

  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的智障人士大约有1200万人,仅安徽省的智障人就有28万人。这上千万的智障人士的家庭,究竟该怎么办?尤其是在对这些智障人士连起码的尊重都缺少的时候,一旦他们失去监护人,谁来保证他们的生活?

  安徽省残联维权处处长刘海峰认为,此次“智障工”事件应切实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在全社会营造一种关心、呵护智障人的氛围;加大对侵害智障人案件的曝光率,让非法用工无立足之地;加快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并征求残疾人代表和残疾人组织的意见和建议,从源头和根本上维护残疾人的权益。各相关管理部门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加大执法力度,真正为残疾人撑腰打气。

  法制日报合肥6月8日电

发表评论】【告诉好友】【打印此文】【收藏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犀利哥新闻
下一篇:没有了
发表评论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招生招聘 - 留言板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