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社会招聘 均为专职人员 服务200个新建示范点——— 本报讯 本市2009年建设200个社区服务业站示范点,按每个社区服务站配备6至7名人员计算,可提供千余个专职社会工作者的岗位。
今天上午,市人大代表、北京市委社会工委书记宋贵伦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09年本市将建立200个社区服务站示范点,对社区服务站的软硬件进行综合性提高。 宋贵伦表示,办公场所的面积、人员配备均需符合规范。具体名单由各个区县、街道上报。天通苑、回龙观等大型社区有望列入名单内。 宋贵伦说,每500户居民配备一名社会工作者,基本上每个站配备6至7名社会工作者。这些社会工作者将全部面向社会招聘。 据介绍,目前本市2500余个社区中有一半已经成立了社区服务站,其中有580个左右符合规范。本市正在逐步完成社区基本建设,今年城市社区将有1434个社区服务站挂牌成立。未来3到5年内,将实现社区服务站的全面普及覆盖。 记者了解到,社区服务站的主要职责是协助政府职能部门办理本社区内各种公共服务事项,为社区居民提供多项“一站式”服务,例如办理暂住证、申请廉租房、缴纳水电费等。 值得注意的是,社区服务站的服务项目将实现网络化统一管理,需要街、乡一级办理的事项,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直接通过网络传给上级审批即可。以申请低价廉租房为例,今后低保和困难家庭直接持证明到社区服务站就能完成资料审查、登记表填写等程序。 新闻关注 待遇由工资、奖金和补贴构成 根据本市相关办法条例,社会工作者的基本工资分为三档,正职每人每月720元,副职每人每月64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590元。 社会工作者根据所在岗位、在社区工作的实际年限享受职务年限补贴。各岗位起点职务年限补贴分别为:正职每人每月960元,副职每人每月845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740元。 社会工作者的奖金实行总额包干,奖金发放由街道(乡镇)根据社会工作者的岗位和考核情况而定。 在社会工作者中,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社区服务站站长,享受正职待遇;社区党组织副书记、社区居委会副主任、社区服务站副站长,享受副职待遇;其他工作人员,享受一般工作人员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