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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社工年薪近9万
来源:广东社会工作网 作者:南方日报段思午 陈伟楷 朱增 日期:2009年05月28日 访问次数:

    南方日报讯(记者/段思午实习生/陈伟楷通讯员/朱增)昨日上午,东莞市领导干部社会工作业务培训班在城市学院学术报告厅开班。《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及其七个配套文件(以下简称“意见”)也正式公布。

  此前媒体关注的社工岗位设置、薪酬待遇、需求人数等问题有了明确答案。一个助理社工的实际月收入将超过三千元,而中级社工年薪最高可达8.9万元(含税费)。按照有关部门估计,东莞未来需要的社工人数可能达万人。


  分三阶段建立制度
  《意见》提出,2009年至2014年东莞将分三阶段逐步建立社会工作制度。其中,2009年至2010年为试点探索阶段,到明年底全市社工应达500名以上。2011年至2012年为发展推进阶段,社工人数应达1500名以上。2013至2014年为深化完善阶段,到2014年底,全市在公益性社会组织中从事社会工作的专职社会工作者人数要达到2500名以上。
  有关负责人透露,在社会工作发展成熟的国家和地区,专业社会工作者占该地人口的比例大约在1‰至2‰。如美国为2‰,加拿大为2.2‰,日本高达5‰,我国香港地区仅注册的社会工作者就占总人口的1.7‰。按这一比率推算,东莞作为一个人口逾千万的城市,所需社工达万人。
  该负责人表示,社会工作的专业化、职业化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而结合国家提出的“2020年要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工作制度”的部署和东莞现有的工作基础,到2014年底,全市公益性社会组织中的专职社会工作者人数将达到2500名以上的阶段目标是相对合理的。


  东莞薪酬有吸引力
  “东莞给社工开出这么高的工资,我都担心自己的员工跑来东莞了。”深圳一家社工组织的负责人这样评价《意见》给出的薪酬待遇。
  薪酬作为能否吸引和留住优秀社工人才的关键,一直是东莞社工制度设计中的重点。《意见》提供的公益性社会组织社工薪酬指导价位显示,本科学历见习期社工待遇为2800元,而十二级助理社工师待遇提高到4000元,中级八级社工师则增加到7000元以上,八级以上副高社工待遇则将根据未来国家有关政策确定。根据社工的实际表现,其薪酬会在指导价内有5%的浮动。
  这样的薪酬标准能否吸引到社工人才呢?市社工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深圳一线社工实际薪酬为4200元左右,扣除各项税费后,实际收入约为3400元。参照这一标准,东莞本科见习期社工待遇实际收入约为2000元。十二级助理社工实际月收入约为3200元。虽然绝对数略低于深圳,但考虑到两市社会消费水平的差异,这样的薪酬标准并不算低。
  这位负责人同时指出,助理社工4000元的月薪是“起步价”。但凡本科毕业,并取得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经试用合格后均能拿到这一级别的薪酬。随着社工服务水准的提高,社工薪酬也会随职级的提高而有较大幅度增长。按东莞现行的制度设计,含应由个人缴纳的各种税费,中级社工年薪最高可达8.9万元。


  七镇街五领域先行试点
  从今年下半年开始,东莞市在民政、教育、团委、妇联、残联等5大领域和莞城、石龙、虎门、东城、万江、寮步、横沥7个镇(街)将率先在全市开展社会工作试点,为全面推行社工制度积累经验。而根据最先的规划,寮步、横沥二镇并不在试点之列。
  “选择横沥作为试点,是因为该镇基础好。像该镇的隔坑社区服务中心,这种由香港资深社工创办的机构非但在东莞是孤例,在整个珠三角也不多见。”全程参与制度文件起草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说,“而寮步非常重视社会工作,正计划把社会工作作为一种重要手段和主要载体引入社区发展规划。”


  社工不是“政府雇员”
  根据《意见》,未来东莞将主要分两大类别设置社会工作岗位:一类是在市、镇(街)的民政、教育、卫生、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和社区服务单位,根据社会工作管理和服务的实际需要,设置一定数量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另一类是针对特定的服务对象,按一定的比例,在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学校、医院等单位设置社工岗位。
  根据《意见》,东莞社会工作将采取“民生导向、政府推动、民间运作,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方针,即政府出钱,民间运作,社会监管。在这种模式下,可以有效防止社工组织成为变相的政府机构。
  按照制度设计,政府将要转移的社会服务整体打包或细分为一定的岗位,向民间社工机构公开招标。民间社工机构中标后,则按照合约向用人单位选派机构招录的社工开展具体服务。若用人单位经考察后认为社工达不到服务要求,则完全可以要求社工机构重新选派社工,甚至于更换合作的社工机构,直至满意为止。学校、医院等单位需要的社工通过政府购买方式由社工组织派驻,不占单位编制。
  《意见》明确提出建立以政府购买社工服务为主要形式的财政支持机制,合理界定政府提供社工服务的范围,确保财政支持的科学有效。政府向社工组织购买服务的价格为,无职称4万元/人·年,助理级6万元/人·年,中级9.9万元/人·年,相当于在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经费供给标准上增加一万元。除支付社工工资外,还考虑到社工组织活动运营的日常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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