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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助理社会工作师6月中旬考试须先网上报名
来源:无忧考网 作者:未知 日期:2009年02月24日 访问次数:
      200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定于6月13日、14日举行,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科,考生须一次通过2科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科,考生可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后,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各条件: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本次考试的报名工作采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资料审查、交费的方式。2009年3月11日至26日,报考人员须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ebpta.com.cn),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即可打印带有考生信息的报名表。

  2009年3月24至26日,单位人事部门审验报考人员条件后,报名表盖章汇总,统一上报唐山市职称考试中心(西山道5号市政府9号楼四层)。

  报名时须提供《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毕业证或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


该文章转载自无忧考网:http://www.51test.net/show/5512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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