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去“慧灵”参加社会实践,看望了那里的智障人士。这是有的一点感受,和大家分享:
1.智障人士也是人,应该享有一般人所应有的权利和尊重,他们的人权必须受到法律的保护。他们所受到的更多的大众异样的眼光,比如在外出时,多数的人都在以奇怪的,和厌烦眼光注视着他们。可见,大众对智障群体的关注程度远远不够。
2.智障人士学习会比较缓慢,样貌个别或许会有些特别,但心地特别善良。
3.我们在对待智障人士时,应持有的心态是关怀,而不是溺爱、施舍、可怜、同情,但对于一般的家长来说,更多的则是溺爱,尤其是家中有这样的孩子的家长,大都存有这样的心理,只要孩子没有事也就放心了,因为他们的特殊而赢来了父母更多的爱,而也恰恰是这种爱,造成了孩子的社会不适应或者退化。无论孩子在中心的训练如何,家长的不配合,对于孩子是有弊无益。孩子终究是要回归家庭、回归社会,家庭和社会才是智障人士训练和发展的重点。加强家庭和社会的接受程度,以及社会和政策的关注程度是至关重要的。虽然我们目前没有能力来推动政府的相应政策,但希望能协助他们进入社会生活和工作,对于他们融入社会,做我们力所能及的。
4.人人平等。
5.希望大家多参与到这些活动中来,尽自己的能力,去帮助他们。大家可以到“慧灵”去做义工,那里很需要你们。大家都积极参与,互相影响,才能让社会中的人更好地去接受智障人士。